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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賣瘦肉精豬肉最高罰10萬新臺幣

2020-11-06 14:07:21來源:觀察者網(wǎng)

今天下午,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的臺北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修正案,該條例規(guī)定,在臺北銷售的豬肉及其他相關產制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

今天下午,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的“臺北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修正案”,該條例規(guī)定,在臺北銷售的豬肉及其他相關產制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違規(guī)者將受到6至10萬新臺幣(約1.4-2.43萬人民幣)處罰。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11月4日消息,國民黨提出的修正案在此前“零檢出”的基礎上,還新增了懲罰規(guī)定。而民進黨為反對已提出動議,但由于民進黨無法拿出自己的版本,其修正動議又無應對條例,最后遭到否決。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重文表示,自治條例三讀后還將送臺北市政府、臺灣“行政院”核定,但料到必遭“行政院”狙擊,因此國民黨已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今年8月28日,蔡英文宣布將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并責成島內相關部門修訂瘦肉助長藥物“萊克多巴胺”殘留量的容許值。她還解釋稱,這個決定是基于臺灣的整體利益與戰(zhàn)略發(fā)展而作出的。

據(jù)了解,雖然含萊美豬只占美豬總產量的22%,但由于包括中國大陸、歐盟等均禁止進口,可預見這22%的美豬將大量流入臺灣地區(qū)。又由于瘦肉精美豬價格僅為臺灣本土豬一半,預計還將沖擊臺灣本土豬肉產業(yè)。根據(jù)國民黨11月1日公布的一份調查顯示,目前已有97%受訪民眾反對開放相關美豬進口。

此前國臺辦發(fā)言人馬曉光曾就臺灣開放瘦肉精美豬美牛進口稱,民進黨當局為了政黨私利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勾連外部勢力,不顧臺灣民眾的食品安全和健康福祉,執(zhí)意開放有問題的外國豬肉、牛肉產品進口,引發(fā)了島內民眾的極大擔憂和強烈義憤。

關鍵詞: 臺北市 10萬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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