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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觀速訊丨事關電動車!福州重要通告!

2022-08-10 05:50:03來源:瀟湘晨報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福州城區(qū)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附加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tài)管理規(guī)定的通告為充分發(fā)揮電動自行車號牌制度的管理、教育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福州城區(qū)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附加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tài)管理規(guī)定的通告


(相關資料圖)

為充分發(fā)揮電動自行車號牌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導功能,提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減少道路交通違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群策群力共同改善城市交通環(huán)境和文明形象,根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福州城區(qū)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五城區(qū)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根據車輛的交通違法情況附加使用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tài)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條件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依據下列情形,號牌附加綠色或紅色標識,牌號不變。

01

綠色標識: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1年內無交通違法的,依申請附加綠色標識。使用中發(fā)生交通違法的,按照黃色號牌車輛進行管理,并應當在30日內辦理取消綠色標識。

因綠色標識取消后再次申請的,自綠色標識取消之日起重新計算,無交通違法時長相應延長一年,依次類推。

①自主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處罰決定書一并告知當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fā)布” 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后到大隊窗口辦理。

②強制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依據警務通實時顯示的推送結果,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的,依法扣車審查,取消綠色標識。

具體流程為:扣留車輛至涉案停車場→取消綠色標識→當事人網上處理交通違法后到涉案停車場領車。

02

紅色標識:

1個季度累計交通違法數量2起及以上的,或1年內累計交通違法數量3起及以上的,按照附加紅色標識車輛進行管理,并應當在30日內辦理附加紅色標識。附加紅色標識使用滿一年未再發(fā)生交通違法的,紅色標識予以取消。

①自主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對達到附加紅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處罰決定書一并告知當事人,同步短信推送告知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取消紅色標識的,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fā)布”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后到大隊窗口辦理。

②強制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依據警務通實時顯示的推送結果,對達到附加紅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的,依法扣車審查,附加紅色標識。

具體流程為:扣留車輛至涉案停車場→號牌附加紅色標識→當事人網上處理交通違法后到涉案停車場領車。

二、限制通行

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限行規(guī)定:

1、全天禁止通行鰲峰大橋、閩江大橋、三縣洲大橋、解放大橋、尤溪洲大橋、金山大橋、洪山大橋。

2、高峰時段(7:00-9:00,17:00-19:00)禁止在鼓樓、臺江、晉安區(qū)二環(huán)(不含)以內區(qū)域道路通行。

三、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一)所有人戶籍遷出福州超過6個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6個月的;

(三)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guī)定,經警告一次后再次違反規(guī)定的;

(四)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數量年度累計2起及以上的。

四、獎勵措施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附加綠色、紅色標識后,根據交通違法、接受學習教育等情況實行獎勵管理。

1、取得綠色標識后超過一年以上無交通違法,且車輛使用滿10年的,依申請更新車輛。

2、車輛所有人戶籍遷回五城區(qū)或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的,可以申請恢復黃牌搖號資格或恢復原登記車輛(使用原號)。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fā)布” 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后到大隊窗口辦理。

3、對在30日內自主辦理附加紅色標識且符合本通告第三條(不予辦理號牌延期)中的第(三)項、第(四)項情形的電動自行車,3個月后可以網上申請參加屬地交警大隊組織的學習或交通志愿活動,不少于五次,滿一小時為一次,考試合格后恢復原登記車輛和原號牌。對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附加紅色標識的,不適用獎勵措施。

本通告中的一年內指近12個月,一個季度指自然季度。本通告相關規(guī)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來源:福州交警微發(fā)布

福州鼓樓、臺江、倉山2022年小學、初中招生辦法發(fā)布,向福州晚報微信對話框發(fā)送關鍵詞“鼓樓招生”“臺江招生”“晉安招生”“倉山招生”“馬尾招生”,可獲取相關招生政策及部分劃片范圍。

關鍵詞: 電動自行車 交警大隊 管理辦法 福州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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